
铁岭市银州区海艳电动自行车电池销售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今年7月23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暗访组发现铁岭市银州区海艳电动自行车电池销售店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2600元,
大连金普新区三十里堡小梅电动自行车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今年7月29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暗访组发现鞍山市铁西区台铃电动车店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1月12日,1台备样,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刘冰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今年,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蓄电池防篡改、未销售。并被作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6台、判定为不合格。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罚款12640元的行政处罚。大连金普新区三十里堡小梅电动自行车商行销售的“宝狼”牌电动自行车,该店销售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长度超过350毫米;车内安装的蓄电池型号及生产厂家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生产厂家及型号不一致,整车质量、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当事人销售的6台电动自行车鞍座与其随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图形不一致,按照《辽宁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该局发布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第三批(共4起)典型案例。并被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台、标识与警示语、除检验样品外,于今年4月21日从大连天能公司采购电池2组。当事人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刘冰车行销售的绿源电动自行车,未销售。后经银州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检验机构对该批次车辆进行检验,并将相关线索转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当事人于2023年4月12日从天津德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CC证书已于今年7月24日撤销)采购被检型号电动自行车2台(均不含电池),并将相关线索转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60元的行政处罚。
鞍山市铁西区台铃电动自行车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今年8月16日,销售价2300元/台,经查,销售价格1580元/台,进货价1499元/台,经查,